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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后,郭亮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实,当事人系福泉市茅台酒专卖店,其在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间,以1499元/瓶的单价销售53°飞天茅台酒的过程中,同时要求消费者购买茅台系列酒赢取积分抽奖。截至案发时,当事人向购买者售出了35瓶53°飞天茅台酒,违背意愿搭售了202瓶茅台系列酒。

极速公司认为,黔南州市场监管局以“积分换购模式系违反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为由作出行政处罚,却无法提出认定积分换购模式是“强制搭售”的事实及法律依据,执法行为存在明显的选择性执法和执法不公,属重大且明显违法。同时,黔南州市场监管局据以处罚的相关规定系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无效条款,其行政处罚属没有法律依据的违法行为。

黔南州市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答辩状中称,处罚决定书适用法律无误。至于是否存在与上位法规定冲突的问题,属于立法审查的范围,该局依照现行有效的地方法规行使行政处罚权,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将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作为违法行为进行规制并不因《反不正当竞争法》原第十二条删除而丧失立法依据。

《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8年1月1日)删除了“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条款,未将搭售行为作为违法行为进行规制,被告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适用《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对原告进行处罚,系适用法律错误,并不具备行政诉讼法及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故本案不存在行政行为无效情形。

海淀区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本案中,贵州市监局收到极速公司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向茅台集团征求了意见。茅台集团回函表示因涉及机密商业信息不同意公开,但未对其主张的机密商业信息进行具体解释说明。贵州市监局在诉讼中亦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案涉信息符合上述“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因此,贵州市监局根据在案证据作出信息公开答复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撤销。基于此,复议决定亦应一并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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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上,自“全球二维码迁移计划”(简称“GM2D”)提出以来,已有包括中国、美国、欧盟在内的众多经济体积极响应,全球二维码呈加速发展态势,已成为全球数字经济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内核和关键支撑。中国在GM2D发起多年前便启动了二维码标准及技术研究,在高质量推进商品二维码实施应用、推动流通商品数据要素与传统生产要素深度融合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目前,中国已为超过50万家企业、1900多万种商品发放了“二代身份证”,在浙江、北京等地推进二维码应用先行先试,取得了良好的示范和引领效应,走在了世界前列。

一是有助于保持中国方案的先发优势。近年来在编码基础理论研究、二维码技术发展、商品数据资源建设等多个领域,中国已跻身世界前列。当前,以《商品二维码》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和浙江GM2D示范区建设的突出成效为亮点的一系列示范项目,有力推动了全球二维码迁移的进程,展现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示范作用引领全球。

二是有助于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当前,世界主要经济体都开始制定与完善数字经贸规则,二维码是一项重要内容。部分欧美法规要求通过二维码标识提供详细商品信息,进一步提升供应链透明度,增强监管能力。如欧盟今年7月18日生效的《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和即将在2027年实施的《产品数字护照》,都是为了减少产品在其生命周期内的总体碳足迹,并通过二维码等技术手段进行记录。加快商品二维码的广泛应用,有助于率先推动重点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同国际规则更高水平对接。

三是有助于提升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通过二维码标识更详尽的商品数据竞技联盟官网,供应链各环节都可以实现信息共享,企业也可以更加精准地掌握库存情况,优化生产计划竞技联盟官网,减少库存积压和浪费,促进供应链透明度和可视化。更详尽的商品数据也有助于提升商品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满足消费者多样化商品信息需求。同时符合国际标准的二维码应用可以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显著提升产品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率,从而在全球化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增强国际竞争能力。

然而,中国商品二维码应用仍面临一些问题。如,应用生态还不成熟,全链待贯通。中国推动二维码迁移的力量分散,尚未形成合力,企业自主升级改造时往往面临技术和成本上的压力,致使大部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相关软硬件还未更新或升级,阻碍商品二维码的广泛应用;多头分段管理,多码待统一。目前,中国商品编码管理体系除市场监管总局推行的商品编码符合国际主流规则标准外,多部门也根据自身管辖领域需要独立推出多种方案,可能在开放流通环境全球化、一致性、普遍性应用等方面存在问题,容易导致企业面临国际市场准入壁垒、合规成本增加等方面的风险。

应规范实施指导。强化“源头赋码,一码贯通”的理念,加强生产厂商编码、用码、印码、扫码规范与实施,针对零售结算、追溯、产品数字护照等重点领域,编制发布系列商品二维码实施指南,指导生产端、流通端、消费端市场主体进行技术升级,推动二维码在零售结算中的推广应用,为中国向商品二维码迁移提供技术支撑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