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治宇,加仓两大龙头!
吉林通化:多措并举为“走出去”企业解决后顾之忧,《心安之处即是家:台湾青年大陆追梦记》新书发布会在京举办
本月更新2012  文章总数72413  总浏览量7115573

【1025早报】当增量变存量的周五

余华英案又一受害者发声

中秋坚守岗位 重大工程建设扎实推进,鹏城聚智,合作共赢!“INNOPORT创业郑州航空港”宣传推介及产业对接会深圳站成功举办

守则校务公开防震减灾章程制度职责考勤目标管理档案突发事件规定人员职责预案应急

美文示范

西藏阿里地区改则县发生3.6级地震,震源深度25千米

金沙app官方大全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介绍关于“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多种具体表现形式,如有的通过微信群、钉钉群等下达“微指令”,通过政务APP发通知、要数据、填报表,群里指示、群里回复、群里安排、群里落实,“从群里来、到群里去”代替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有的为推广使用互联网应用程序,滥用排名、定期通报、挂钩考核,或为各种评先创优拉票,层层分包任务、最终压到基层,“考核过关了,啥也没落实”。

今年4月中央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指出,2023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在参与公益活动期间为了数据“好看”,简单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行摊派点赞任务。据通报,有的县(区)提出每个社区每天要完成500个点赞任务。有的学校和医院分别要求教师、学生、家长和医生、护士全员参与,班主任汇总全班“点赞”证书照片打包上传。

针对上述问题,多地采取了整治措施。如,上海市开展减证明、减系统、减考核、减挂牌“四减”行动,居村出具证明由47项精简至3项,示范创建由37项精简至9项,填报信息系统由38个精简至15个。湖南省不仅对发文、开会等提出量化硬要求,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征集问题线索,还建设文会智治信息化平台,对全省各级各部门发文开会情况进行监测,分红色、黄色、绿色进行实时预警管理,并开展专项整治。

金沙app官方大全

2024年6月28日,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和林格尔县某小学食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清洗后的餐具未放置在消毒柜内。经调查,该批待使用的餐具未进行消毒。当事人餐具使用前未经消毒的行为金沙app官方大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7日内改正金沙app官方大全,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18日金沙app官方大全,呼伦贝尔额尔古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额尔古纳市某中学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食堂对场所和设备设施未按要求进行清洁维护,食品处理区地面、墙面有破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5月30日,包头市达茂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达茂旗某中学食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食堂加工区存放着发芽土豆,经查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2024年6月13日,执法人员再次检查该中学食堂金沙app官方大全,发现该中学食堂仍然使用发芽土豆,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现场对14袋发芽土豆采取了就地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0000元。

2024年7月5日,包头市东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包头市某中学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食堂“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材料内容记录不完善,未按规定做到每日检查3项风险管控清单内容并查找1项问题。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涉嫌构成了未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17日,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在对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某中学(在校师生700人)食堂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面点间正在使用的和面机外壳生锈,且机身缝隙有污垢未做定期清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现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要求当事人于2024年6月27日前进行整改。2024年6月28日,执法人员到当事人食堂复查发现,当事人已在规定时限内更换了新的和面机,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2024年6月15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市场监管局在乌拉特中旗某中学食堂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采购食品(食用农产品 蔬菜)时未查验农产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执法人员现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要求当事人于2024年6月25日前进行整改。6月24日,执法人员到当事人食堂复查发现,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2024年7月4日,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正蓝旗某小学食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学校食堂留样柜内无留样食品。经查,因该校食堂留样柜不制冷需进行维修,留样人员提前对留样食品进行了处理,导致未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上述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当场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